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若对被拘留人员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审批期限可适当予以延展,最多可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之内。 对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交审查批准时间的延长可达三十日之久。 此外,人民检察院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将该犯逮捕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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