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不批捕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期间并未批准逮捕的情况是完全可行的。
实际上,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即时性的强制手段,主要用于有效地控制涉嫌犯案之人。 然而,对于是否应予进行逮捕,需要更为严谨的证据以及具备相应的审批标准。 换言之,倘若在刑拘期内所获取的证据未能充分证实犯罪嫌疑人涉及相关犯罪行为或者其逮捕条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检察院将采取不予逮捕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嫌疑人无罪,案件仍有可能持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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