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确切证据能构成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缺乏确凿证据的前提之下,无法实施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严肃而强烈的执法手段,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行为。 然而,在某些紧迫或者特殊的情形中,即便证据尚未完全充实,也可能先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在此之后仍然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以便为接下来的法律程序提供有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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