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至少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期限至少需为三日。
但在特殊状况出现时,提请审查批淮的时间有可能会被延长到一至四日不等。 至于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则提请审查批淮的时间可以进一步延长至最高达30个自然日。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主管的案件,在开展侦查工作的过程中,面对法定的紧急情况,针对当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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