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月被抓怎么执行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了解,若犯罪嫌疑人于三月份遭受拘捕并随后受到刑事拘留的情况,这往往意味着执法机构例如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类似职能的机关,经过初步判断,他们认为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了法律法规并且有必要采取相应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执法机构将会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然后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该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 倘若在调查结束之后,发现犯罪证据确凿无误,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逮捕处罚; 反之,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或者根本就不构成犯罪事实,那么刑事拘留的措施便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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