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刑事拘留到判刑录几次口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到最终判定其罪行的整个过程中,关于录口供的次数并无固定规定限制。
实际数目会依案情的纷繁复杂程度、所掌握的证据状况及侦查工作的具体需求而定。 通常而言,在这一阶段可能会进行数次的口供记录工作,以便能够更加全面、精确地把握案件的来龙去脉。 然而,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每一次的口供均应为嫌疑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反映,并且不得通过任何非法途径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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