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在收集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手段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搜集证据为目的之一。
若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疑点,那么便有可能启动刑事拘留程序,这样可以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人身自由层面的约束,从而更加高效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能够有力证明犯罪行为真实性的相关证据。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代表所有遭受刑事拘留者必定有罪,而仅仅是在侦查阶段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