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盗窃罪应该如何传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盗窃犯罪情况下的传唤行动,多数情况是由公安机构决定发起的。
公安部门会依据案情实际状况,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合法的传唤证件进行传唤。 如若在案件发生的现场找到犯罪嫌疑人,亦可采用口头传唤的方式进行,然而应在接下来的询问过程中详细记录在案。 传唤行为的主要目标是为更好地了解案件详情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传唤期间的时间长度原则上不应超出十二个小时; 但是对于案件情节特别严重、复杂且有必要采纳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传唤期限则可延长至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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