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10天有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这一措施的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针对侦查过程中出现的法定紧急状况而实施的临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手段之一,法定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3个自然日内。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延长至1至4个自然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个自然日。 因此,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拘留10天的做法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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