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27天基本都是逮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留二十七天并不意味着必须已经遭到逮捕。
拘留乃是一项暂时性强行控制措施,而逮捕则司法体系内更为严肃的刑事强制行为。 通常来说,公安部门如若认为需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在其拘留期间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申请的提交时间可予延长一日至四日。 针对那些流离失所或者多次作案、伙同他人违法行为的疑犯而言,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然而,拘留期限的长短并不能直接影响到逮捕的最终决定。 关于是否进行逮捕,取决于人民检察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证据收集结果来做出审慎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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