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具体案件,警方需按照法律程序启动立案侦查工作,以掌握足够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接着,他们会依据相关规定撰写并提交《呈请拘留报告书》,经过该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严格审核批准后,依法制作《拘留证》。 接下来,执行拘留行动之际,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亲笔签字确认。 此外,拘留实施之后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定期限,即在24小时之内将被拘留人员送往看守所羁押,同时还须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关情况。 在拘留期间的第二个24小时内,应对被拘留人进行首次审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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