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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三个月算什么处罚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从严格意义上讲,并非一种惩戒性的惩罚手段,而更应视为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特定案件过程当中,面临法定且紧急情势之时,为了应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犯分子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地剥夺这些人员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设定为10天,但在特殊情形下,可适当予以延长,最多可达1至4天;
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
若某人被刑事拘留长达三个月之久,那么这很可能意味着存在着违法超期羁押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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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