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基本犯罪属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代社会中,刑事拘留并不能简单地证明某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
这种司法程序仅仅是指在侦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因此,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犯罪事实已经确凿无疑,而是仅仅表示存在犯罪嫌疑,接下来仍需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审查证据以及其他法定程序以确认是否真正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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