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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时间有哪些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者实施拘留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
然而,对于那些流动作案、屡次犯法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拘禁期限可长达37天之久。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申请的期限还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如果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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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