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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所处理案件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刑事拘留的司法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当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构察觉到犯罪行为已经发生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并且有必要实施刑事追责时,他们首先会展开刑事立案程序。
接下来,他们会对嫌疑犯采取拘留措施,然而,这一阶段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日,除非有特殊原因需延长至最多5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最多30日。
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地开展侦查工作,收集各种证据材料。
若他们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那么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而检察院则必须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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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3: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