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拘留15天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未偿还并因此遭受十五日拘禁的情形,通常并非涉及刑事责任追究的刑事拘留,而是以法律规范为依据的司法拘留措施。
这种司法拘留正是人民法院针对那些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蓄意地干扰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当事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若拖欠债务这一情节严重干扰到司法审判过程,法院在综合考虑后,将会依法作出是否对持有人实施司法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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