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篡改车架号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见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初,他们的亲属通常无法与他们接触。
这是由于刑事拘留本身即是一项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在这个关键阶段实施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相关案件侦破工作得以顺畅进行。 然而,家属仍可通过委任律师作为其合法代理人的方式,使律师获得探访嫌疑人的权利,从而深入了解案情,并为他/她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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