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见人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原则上无法直接探望其本人。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者享有权利委任律师为自己的辩护人。 自此以后,律师可依法履行授权,前往监狱或看守所与被拘留者见面。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通常来说,被拘留者在首次接受警方询问或者自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应及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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