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种情形实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警方通常会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罪行的涉嫌方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或已经进行了犯罪行为,且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
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为罪犯; 在其居住地或活动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涉嫌方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 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涉嫌方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无法确定; 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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