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改成罚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与罚款此二项处罚措施的特性及应用层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两者并不能够直接进行互换或替代。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主要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特性,对案件的直接负责审理阶段进行侦查工作时,在遇到法定的紧急状态时,对于那些显而易见的现行罪犯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当事人施加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 然而罚款则通常用于对那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唯一可能会出现改变处罚方式的情况,就是当这些行为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并且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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