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后再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行政拘留之后,涉案人员仍然存在着再次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
行政拘留是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所作出的惩戒措施,然而刑事拘留则主要用于涉及到犯罪嫌疑的案件之中。 如果在执行行政拘留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并且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将其转为刑事拘留。 举例来说,某位人士因为参与打架斗殴事件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然而在后续调查环节中发现他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就有权利对该人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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