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涉及侵犯自由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行为从本质上讲并未侵犯相关人员的自由权益。
相反地,它属于我国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管辖的案件范畴内,进行详细的侦查活动阶段中,当面临具有法定紧急特性的具体状况时,针对当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体或潜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利的权威性强制手段。 其根本的宗旨乃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与开展,规避犯罪嫌疑人规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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