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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做长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法定最长期间上限为37日。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在此画线日起的侦查期限内对被拘留之人进行调查,通常此间限为3个自然日,如遇特殊情形则延长1至4个自然日不等。
就流串作案、累犯及团伙犯罪等情节严重者而言,对其进行提请审查批准的中间时限可以相应延长至30个自然日。
而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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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