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直接管辖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出于法定紧急情形而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士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发生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定情况下,该申请的审批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就批准逮捕与否做出决定。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一般情况下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为期十四日;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拘留期限则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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