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什么时候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包庇罪的逮捕决策过程必须深入考虑多种复杂的相关因素以做出合理决策。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部门凭借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包庇罪,且具备逮捕犯罪嫌疑人并进行进一步调查的必要性,便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此类犯罪人员。 在此类案件中,包庇罪是主要指故意包庇已知为罪犯的人,为其提供藏身之处或财产支持,协助他们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通过伪造证言等方式使其获得假释机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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