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二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第二次被依法要求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况,其具体处置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细致分析。
通常而言,若是由于新近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对先前指控的罪证存在疑虑,从而导致再次进行刑事拘留的话,则公安局负有责任重新展开深入调查。 在此阶段中,嫌疑人和其律师均有权为自身进行必要的辩护。 然而,若拘留的原因是由于前期案件相关的证据得到了完善,或者程序上需要进一步跟进,那么同样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无论如何,第二次刑事拘留的操作往往会更显审慎态度,以确保涉事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恰当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