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后多久批捕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警察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需在拘留之后的规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审批申请。
该期限为3天以内,但在特定情况下,可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 对于涉嫌流窜犯罪、多次犯罪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与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整整30天。 检察机关应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对于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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