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从哪天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程序中,刑事拘留期限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告拘押之时正式启动,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在做出逮捕决定之后,必须立即执行。
扣留及控制措施实行之后,相关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被拘禁人士的亲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构应对受拘役者在拘押期即二十四小时内开展审讯工作。 若侦查证实拘留决定并不恰当,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并发放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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