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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计算之规定,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算起始时间。
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应当向其出示拘留令并履行告知义务。
在执行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必须将拘留原因以及羁押场所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所属团体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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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