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的人关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凡被依法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审判的被告人,以及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公安司法机关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的人,均应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收监于看守所内进行监管。
刑事拘留这一执法行为,是指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负责的案事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便会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 且在拘留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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