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按照拘留证的时间来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被刑事拘留者的羁押期限通常会从拘留令所注明的起算日期开始计算。
公安部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时,应当向其出示拘留证书。 被刑事拘留期间的具体时间段又可分为一般期限与特殊期限两种类型。 其中,一般期限为3天,但若存在特殊情况,该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4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的人员,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如经查实,不应采取拘留措施,应立即将其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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