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多长时间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第四十四与第四十七条明确阐明: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算起;
而对于判决执行之前被暂时羁押的罪犯,其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两天。 至于拘役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才开始计算; 在这方面,倘若判决执行前已有先行羁押情形的发生,则每一日的羁押时间都可以等同于刑期一天。 关于有期徒刑的情况,其刑期也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若判决执行前有先行羁押的情况出现,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也可等同于刑期一天。 总的来说,羁押期限是否能够折抵刑期,以及具体如何进行折抵,主要取决于罪犯所被判处的刑罚类型。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刑期进行精确计算并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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