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折抵刑期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事拘留折抵刑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内,能够在其获法律审判并判刑之后的刑期中相应地进行抵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管制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情况,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将折算为刑期的两倍。 同样,拘役的刑期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被先行羁押者,那么这一段时期内的每一天都会被折算为正式刑期的一日。 在此维度上,刑事拘留无疑可被视为一种先行羁押的情形。 换句话说,倘若被告人最后被宣告判处了管制的处罚,那他在拘留期间中的一天便可折抵未来管制刑期的两天; 若被告人最终面临着拘役的判决,那他在拘留期间中的每一天就都可按比例转化为拘役刑期的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