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严重期限不得超过37天。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位被拘留者实施拘押时,若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诉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核与批准请求。 在个别的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核和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 另外,对于那些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之嫌的案件,申请审核与批准的时间更可延长至整整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方面,他们应该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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