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时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役刑罚的执行周期,我们需从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并正式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在此之前,罪犯若已被有关部门实施羁押措施,则羁押期间可予以同等比例的刑期折抵。 具体来讲,所谓的“判决执行之日”,即是指由司法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且已经正式交付执行的判决书所规定的日期。 倘若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已经被依法采取了羁押措施,那么这部分被羁押的时长将会在其最终应服的刑期中得到相应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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