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之刑罚的执行期限自判决正式施行之时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接受了拘留措施者,拘留每一天可抵扣其刑期中的一日。 所谓“判决执行之日”,乃是指法庭所作出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且已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执行之日。 若是被告于判决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此段羁押期间将在最终判处的刑期中得到适当的扣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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