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十五天哪一天开始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的起始日期自拘留实施之日算起。
而关于行政拘留,这实际上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它由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范和明确指出:"对于那些经决定被判处行政拘留的罪犯,在此之前已依法采用了强制手段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予以相应的折抵。 即每一天的人身自由受限应抵扣一天的行政拘留期限。 "至于刑事拘留,它则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刑事拘留证上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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