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就是立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并非等同于案件已被正式立案。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执行侦察任务期间,当遭遇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采用暂时性地剥夺现行罪行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特殊性质的强制方式。 然而,立案行为则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及自诉人提起诉讼等各类材料,依照各自的管辖权限进行严格审查之后,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决定将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或审判的一项重要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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