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决定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裁定条件可归纳为如下几个要素:首要的是,该行为人正在筹备或已经实施了罪行,或者被当场逮捕;
其次,受侵害者或者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涉嫌犯罪; 再次,在其居住地或周边场所中发现了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证据; 另外,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尽、逃逸或是在逃中,这些都是可以作为决定进行刑事拘留的评判依据; 同时,如果该行为人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订立攻守同盟的可能性,更是要纳入考虑范围内的因素; 而在最后,如果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也会被视为对刑拘决定的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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