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行刑事拘留的方法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常见的免于刑事拘留情形大致有如下几类:第一种为情节微小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者;
第二种为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设定的追诉时效; 第三种为由于特赦令的颁布而得以减免刑罚的情况; 第四种则属于依照刑法条款须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方能处理的罪行,若无人提起诉讼或取消原有的诉讼请求将无法进行司法程序; 第五种即涉嫌犯罪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的情况; 最后一种则是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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