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一种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一种实质性的刑罚手段。
它实际上是由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在直辖范围内,对于收到的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期间,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而针对目前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具备重大犯罪嫌疑的当事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主要宗旨在于确保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并阻止犯罪嫌犯逃逸、销毁关键证据以及串通口供等事宜发生。 因此,它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对犯罪嫌疑人的最终处置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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