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后羁押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7天。
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第三日起,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案情复杂或涉及大量作案等情况时,审查核准的时间可能会予以相应延长,最长可延长至拘留后的第四日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能会将至拘留后的第三十日。 而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