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超过90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九十日。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管辖之案件,于侦查过程中所遇法定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罪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若对已被拘留人员认定需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捕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予以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日。 如针对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综合以上各项因素,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而非九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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