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出37天。
若公安机关对其所拘禁之人,认为具备逮捕之必要,则应于拘留之后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与批准。 在此特殊情况下,该审核审批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日至4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者、反复作案者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7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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