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拘期限,法律规定一般不得超过37天。
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执行的一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若对已实施拘留之人,认定有必要将其逮捕,应于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至四日。 然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需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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