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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有二十天吗怎么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此期间包含了公安机关请求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
需注意,刑事拘留的起算日期是从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通知书发给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某位人士并认为需要其被逮捕,他们应在拘留行为发生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要求进行审核审批。
针对那些情节恶劣、作案次数频繁或有团伙性质的重大嫌疑人员,公安机关递交审核审批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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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