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会被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逮捕并非必然的先后关系。
刑事拘留是由特定执法部门(通常指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阶段,针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手段。 相较之下,逮捕则属于更为严重的刑事司法行为,它要求有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面临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因此,若在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构未能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或犯罪嫌疑人的状况不满足逮捕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将不会被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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