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的权力,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直接管理网络的案件调查过程当中,如若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罪行为者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临时剥夺其实体人身自由的严格管控措施。
在通常情况下,司法实践当中可能引发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形如下: 首先,当行为人正在为准备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实质上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犯罪,甚至已经完成犯罪行动后被实时察觉到的; 其次,如果被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该行为人涉及犯罪行为; 再次,在行为人的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犯罪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 再者,如果行为人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住址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并且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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