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程度才是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权限,对于涉及直接管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期间,针对现行或重大嫌疑人员实施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来讲,以下几种情形很可能导致涉及刑事拘留的后果: 首先,行为人在准备实施犯罪、实际行动中进行了犯罪或者已经犯罪完毕且在现场立刻被侦破; 其次,如被害人或其他在场者当场指出其犯罪事实; 此外,如果在其居所或附近发现有相关罪证; 再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在事后试图自杀、逃避或已逃离现场; 再者,若其有销毁、伪造证据或干扰询问的倾向; 最后,倘若其真实姓名、住址无法辨识,或者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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