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证据确凿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诠释证据确凿。
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手案件并开展侦查过程中,面对法定紧急状况发生之际,针对那些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举措。 尽管刑事拘留的执行主要源于侦查工作的需求,同时也取决于被拘留者的犯罪疑虑程度,然而在此阶段涉案的证据往往尚处在搜集与审查阶段,尚未达到确凿无误的地步。 在随后的侦查进程中,可能会有新的证据出现,以支持或推翻原先的怀疑论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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